黔教办基函〔2018〕489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安顺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部署要求以及《贵州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精神,推动落实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发展,提升特教校长专业素养,促进我省特殊教育质量,决定由安顺学院承办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省级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在办学理念、发展策略与方法、管理与实施等方面的深入了解,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分2期进行:
(一)时间
第一期:2018年11月19-23日,11月19日下午2点后报到;
第二期:2018年11月26-30日,11月26日下午2点后报到。
(二)地点
报到地点:鼎盛大酒店(安顺市西秀区碧水路新二中对面);
培训地点:安顺学院特教大楼209教室。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特殊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以及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学校规划与发展等,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和主题交流。
四、名额分配
每所特校选派2人,其中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各1人。全省共选派154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培训。安顺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实际需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并聘请省内外有影响力且熟悉特殊教育的教师承担培训任务。要做好培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学有所获。
(二)按时选派参训学员。请各市(州)教育局按名额及期数安排,通知本地区校长按时参训,并汇总《参训学员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8年11月13日前将名单反馈至安顺学院(673906096@qq.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