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与处理研讨会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中成协继教〔2018〕0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理念及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素养,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针对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探讨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总结”的全方位立体化安全防范系统,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拟定举办“学校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与处理研讨会暨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教双创(北京)教育科技研究院
二、参会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副校长、保卫处(科)长、安全干事、安全主任、德育主任,教育领域相关学者等。
三、会议内容
【问题聚焦】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问题?
如何生成与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智慧与技巧?
如何建立与完善校园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与处理机制?
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学生伤害问题?
【研修专题】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与危机管控;
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构建策略;
学校安全事故分析与预防;
依法规避校园安全风险的策略;
学校如何开展学生法治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事故沟通技巧(学校如何与家长沟通、学校如何与媒体沟通、学校如何与社会沟通)。
四、组织形式
会议将邀请教育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学校管理者、学校安全管理专家、学校法治教育专家、律师等就上述议题做专题报告、大会交流并答疑;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预留部分时间给与会代表进行经验分享,各参会代表可向组委会申请交流报告,为了便于安排,请提前提交PPT或提纲。
五、拟邀专家
张维平,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石连海,教育法学博士,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教授,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马雷军,教育法学博士,律师,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
杨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恩伦,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徐兴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育法学博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祁占勇,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张永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
马焕灵,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袁春艳,重庆邮电大学副教授,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育法学博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李广海,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教育法学博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柳翔浩,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副教授、教育法学博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房祥伟,山东省邹城市教育局秘书科科长、法制科科长,法治、安全教育基地负责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范际会,辽宁华昊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艳丽,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王俊伟,辽宁华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六、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6日(11月2日报到)
地点:北京(具体地点第二轮通知详告)
七、参会费用
本次研修费用 1380 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由承办方代为收费,并开具发票;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
八、培训证书
学习期满合格,颁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结业证书”,学习课时计入在职继续教育学时。
九、联系方式
电话:010—88721009 传真:010—88738400
手机:18511168639 邮箱:tcaea2018@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QQ群号:706987517
网址:www.tcaea.com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参会回执表.doc
附件2:通知(盖红章)文件.pdf